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伺服器出租方侵權責任的規定是什麼?

一、伺服器出租方侵權責任的規定是什麼?

伺服器出租方侵權責任的規定是什麼?

1、網路服務提供者在提供網路服務時教唆或者幫助網路使用者實施侵害資訊網路傳播權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其承擔侵權責任。

2、網路服務提供者以言語、推介技術支援、獎勵積分等方式誘導、鼓勵網路使用者實施侵害資訊網路傳播權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構成教唆侵權行為。

3、網路服務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網路使用者利用網路服務侵害資訊網路傳播權,未採取刪除、遮蔽、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或者提供技術支援等幫助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構成幫助侵權行為。

二、法院如何確定網路服務提供者的責任?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網路服務提供者的過錯,確定其是否承擔教唆、幫助侵權責任。

1、網路服務提供者的過錯包括對於網路使用者侵害資訊網路傳播權行為的明知或者應知。

2、網路服務提供者未對網路使用者侵害資訊網路傳播權的行為主動進行審查的,人民法院不應據此認定其具有過錯。

3、網路服務提供者能夠證明已採取合理、有效的技術措施,仍難以發現網路使用者侵害資訊網路傳播權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不具有過錯。

三、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知使用者侵害資訊網路傳播權的情形有哪些?

1、將熱播影視作品等置於首頁或者其他主要頁面等能夠為網路服務提供者明顯感知的位置的;

2、對熱播影視作品等的主題、內容主動進行選擇、編輯、整理、推薦,或者為其設立專門的排行榜的;

3、其他可以明顯感知相關作品、表演、錄音錄影製品為未經許可提供,仍未採取合理措施的情形。

四、網路侵權的種類有哪些?

1、侵權行為,這裡的侵權行為是指上述的一般網路侵權行為和特殊網路侵權行為。

2、損害事實,按照侵權法的一般原理,損害事實是侵權責任構成的前提,侵權損害賠償之債必須以損害事實的存在為前提。

3、因果關係,這裡的因果關係是指行為人的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聯絡。因果關係是歸責的基礎和前提。這是由責任自負規則以及確定責任範圍所要求的。責任自負規則要求任何人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責任,其他人不負責任,這就要求確定損害結果發生的真正原因。

4、過錯,過錯是指行為人通過違背法律和道德的行為表現出來的主觀狀態,是行為人的主觀意志和違法行為的統一。

在現實社會當中,我們一定要謹言慎行,避免自己一些不必要的言論給自己和他人造成影響。很多人都以為網路侵權的責任承擔方式與普通侵權方式基本相同,但由於網路侵權的特殊性,在承擔責任的方式還是有很多的不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