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律師解答

個人能申報工傷待遇麼

能。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如果單位在一個月內不申報工傷的,職工可以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向工傷認定機關申報工傷。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認定辦法》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個人能申報工傷待遇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