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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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骨折工傷傷殘等級是怎樣的?

一、輕微骨折工傷傷殘等級是怎樣的?

輕微骨折工傷傷殘等級是怎樣的?

輕微骨折工傷傷殘等級是按照10級的傷殘等級來進行評定,工傷一點輕微骨折勞動能力鑑定都能評上十級,但是這需要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6個月本人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3、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影印件);

三、工傷認定應該在工傷發生後多久提出?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日常生活當中現在輕微的骨折傷害的話,經過相關的專業機構的鑑定也是可以享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但是必須要達到我們國家的人身的鑑定,傷殘的標準也就是最低要達到10級以上的標準。然後向用人單位提出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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