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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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部門是什麼?

一、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部門是什麼?

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管轄區域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工傷認定申請,並在24小時內撥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諮詢服務熱線電話12333申報工傷。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提出書面工傷認定申請。

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影印件,影印件須為A4紙)

1、《珠海市工傷認定申請表》(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該表須由當事人或其親屬親筆簽名、蓋手指模並如實填寫事故情況,用人單位按要求加具意見並加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公章(原件);

2、當事人勞動合同書、工卡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或親屬關係證明、親屬身份證以及授權委託書等;

3、當事人事故發生當月的考勤記錄或其它處於工作時間的有效證明材料;

4、受傷後有關病歷、檢驗報告單、醫療診斷證明或出院小結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5、事發現場目擊證人的書面證明材料並蓋手指模(原件)、證人的身份證及勞動關係證明;

6、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應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有關證明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7、屬機動車事故的,應提交事故示意圖、公安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如當事人為司機,還須提供本人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如屬上下班途中的,還須提交住處證明、上下班路途示意圖。

8、因工出差外地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應提交當事人出差交通費用憑據或其它到外地工作的有效證明材料;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9、屬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病史資料和死亡證明;

10、屬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眾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應按照法律規定,提交有關行政部門的有效證明;

11、屬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複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及醫療機構對其舊傷復發進行診斷的相關證明;

12、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應書面說明情況。

三、工傷認定其他說明

1、上述證據材料由個人提供的,須由本人親筆簽署姓名和遞交時間;由單位提供的,須加蓋單位公章並簽署遞交人姓名和時間;提供的材料屬影印件還須註明“與原件一致”的字樣。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自申請人或申請單位材料交齊後,正式發出受理工傷認定受理通知書,並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3、職工因工傷問題與用人單位存在工資、生活費、醫療費等糾紛或傷者其它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依法向管轄區域的勞動監察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請處理。

4、諮詢電話:12333(或登陸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工傷後,身體雖受到傷害,但是該有的保障也應得到,熟知珠海市工傷認定部門,瞭解詳細規則,對我市市民的福利保障非常重要,即便如此,在工作時儘量避免受傷,也能避開這些繁雜的流程了。但是萬一不小心因工作受傷,人們也不必太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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