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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企業違規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一、如何判斷企業違規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如何判斷企業違規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判斷用人單位是否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分析:解除是否有法定事由。法定的解除事由主要是,存在《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要求,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企業應該如何合法解除勞動合同?

企業若以“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時,需注意按以下幾個步驟操作:

1、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應基於客觀情況,而不是主觀意志,該客觀情況達到“重大變化”的程度,且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如果客觀情況雖然發生重大變化,但勞動合同仍可以繼續履行的,不能適用此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勞動合同,比如變更工作崗位、期限、工資等等。

3、經協商後雙方不能達成一致。

4、用人單位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合同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滿半年不滿1年的視為1年,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綜上所述,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主要可以區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合法解除,另一種自然就是違法解除。其中合法解除的情況下,有些時候也是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而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一般是主張賠償金。這個賠償金的計算,通常就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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