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週歲算不算童工 普法法律網 勞動關係 1.2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不算,童工是指未滿十六週歲的勞動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國務院令第81號)、《使用童工罰款標準的規定》(勞動部、財政部檔案,勞力字〔1992〕27號)等法規和檔案明確規定禁止使用童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 TAG標籤:算不算 週歲 勞動糾紛 勞動關係 童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