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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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工作證明如何開的

單位工作證明如何開的
律師解析:先寫好工作證明,找你所在的人事部,蓋章。
工作證明________________:
茲證明________是我公司員工,在________部門任________職務。
至今為止,已在我單位工作__年。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於證明我公司員工的工作證明。
證明單位:
(蓋章)日期
______年___月___日。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