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退休國家工作人員可能犯受賄罪嗎 普法法律網 勞動關係 1.3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可能。刑法第388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人財物或者收受請託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因此,這一規定包含了離(退)休國家工作人員可以成為受賄罪主體的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 TAG標籤:勞動關係 國家 受賄罪 離退休 勞動糾紛 工作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