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繳納15年社保政策 普法法律網 社保糾紛 1.6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從2019年1月1日開始,社保取消了一次性補繳的政策。《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TAG標籤:社保 社保糾紛 勞動糾紛 政策 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