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養老新政策 普法法律網 社保糾紛 3.0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2018年之前養老保險的政策是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滿60週歲是交費年限未滿15年,無論何時參保,都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2018年1月1日以後,這些政策開始停止執行。即2018年1月1日以後達到60週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年滿45歲週歲不滿60週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 TAG標籤:新型農村 勞動糾紛 社保糾紛 政策 養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