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散夥已投入資金的損失怎麼清算 普法法律網 破產清算律師解答 2.5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九十一條,合夥企業登出後,原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第九十二條,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也可以要求普通合夥人清償。合夥企業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所以具體損失,有合夥人自行協商,如協商不成依法平分。 TAG標籤:公司經營 破產清算 投入 散夥 清算 損失 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