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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社保勞動合同報備手續是怎樣的?

一、辦理社保勞動合同報備手續是怎樣的?

辦理社保勞動合同報備手續是怎樣的?

1、準備材料。

(1)《勞動用工備案綜合表》。

(2)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3)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中約定採用“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另需攜帶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蓋章的實行特殊工時的手續。

2、申請。

各類用人單位憑上述相關材料到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資訊申報。

3、稽核。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用人單位提報的用人單位資訊,開通單位使用者,分配使用者名稱及初始密碼,核對材料。

4、用人單位進入“勞動用工備案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勞動用工資訊的錄入,並提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對通過,勞動合同備案程式完成。

二、勞動合同報備需要什麼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單位,應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是法人單位的,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不是法人單位的,同時提供其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授權委託書;

2、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一式四份)及勞動合同文字;

3、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十日內被新用人單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應在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勞動合同備案手續;

5、用人單位合併、分立、兼併、合資、合作及改制等過程中職工集體轉移工作單位的,持相關檔案或證明;

6、變更勞動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勞動合同變更(續訂)花名冊(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文字;

7、續訂勞動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勞動合同變更(續訂)花名冊(一式兩份)和續訂的勞動合同文字。

綜上所述,單位成立之後,要辦理社保登記,這個時候需要對勞動合同備案。辦理勞動合同備案,需要帶上合同原件、單位營業執照、社保登記賬簿等材料。辦這個手續需要到單位註冊地的工商局,提交相關材料後,工商局進行稽核,並辦理合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