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運輸合同糾紛案例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4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旅客運輸合同糾紛案作為上位法的《合同法》效力應該高於《條例》,在《條例》與《合同法》相牴觸時無效,毫無疑問應該適用《合同法》。本案是運輸合同糾紛,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應該依照法院和公安部門共同制定的標準計算,因為那是實際損失。 TAG標籤:合同糾紛 運輸 案例 合同事務 合同訂立 旅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