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勞動仲裁委員會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9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河南省勞動仲裁委員會由哪些人員組成的?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13條的規定:仲裁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 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代表; (二) 工會的代表; (三) 政府指定的經濟綜合管理部門的代表。 以上及時河南省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內容 TAG標籤:勞動 家事糾紛 婚姻家庭 仲裁 委員會 河南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