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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買藥怎麼扣費的

醫保買藥怎麼扣費的
醫保買藥怎麼扣費的
1、醫保最主要的用途就是門診看病付錢。在定點醫院就醫的時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和掛號,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直接便可由醫保和醫院結算該醫保報銷的部分,只有在結帳的時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餘額或者現金支付。
2、住院報銷的時候,有起付線(起付標準一般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也就是說起付線的錢需要自己支付,超過起付線的部分才能根據當地醫保的規定報銷,報銷比例各地是不一樣的,並且不同的醫院和不同的專案也是不一樣的,大概80%,詳細的可以去當地勞動保障網上了解。
3、醫保卡賬戶裡的錢不能用於購物、套現,但是,它可以可支付以下費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費用,門診、急診醫療費用,用於本人購買商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
4、注意事項:當醫保卡交易次數達到60次時,參保職工必須到中行儲蓄所列印交易記錄,否則,會停止該卡的使用.交易記錄列印完後,該卡即可繼續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八條,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範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