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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的立案的金額標準是什麼

詐騙罪的立案的金額標準是什麼
詐騙罪的立案的金額標準是什麼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千元到1萬元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到10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5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
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量刑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3、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蔘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