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職守導致的事故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9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玩忽職守罪的立案標準根據《刑法》第135條之規定,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應當立案。本罪是結果犯,只有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其他嚴重後果的,才予以立案。 TAG標籤:事故 刑事辯護 玩忽職守 職務類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