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購買保險申請仲裁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8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未給勞動者購買保險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勞動者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TAG標籤:訴訟仲裁 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