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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期未簽約是否要求雙倍工資

工傷期未簽約是否要求雙倍工資
工傷期未簽約是否要求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但《勞動合同法》將工傷期間視為法律擬定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目的,僅在於保護勞動者工傷權益,而不能擴充套件到雙倍工資的賠償中。
合同無效要支付雙倍工資嗎
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理由有如下二個方面:

一、從類似規定上來看
雖然我國勞動合同法對合同無效要不要支付雙倍工資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但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93條的規定,可以推理出無須支付雙倍工資。該條規定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第86條也有類似的規定。

二、從法理上來看
未簽訂合同支付雙倍工資針對的是沒有履行法定義務簽訂書面合同而設立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無效並不能否認勞動合同已簽訂或已成立的事實,所以,勞動合同無效時用人單位無須支付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