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解除合同通知函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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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解除合同通知函的格式是怎樣的?你瞭解嗎?
現在為大家介紹關於單方解除合同通知函 的問題。
解除合同告知函
:
貴方與我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有關開採河砂的
《合同書》
,因合同的主要內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
資源法》第三條的禁止性規定,侵害國家利益,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
52
條的規定應屬無效合同。
基於以上原因,該合同實際上已經無法履行,我方現在
正式通知貴方解除上述《合同》
。貴方收到該解除合同告知
函後,可與我方就合同解除後的相關事宜進行協商。
特此函告
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