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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後男方能要回送給女方的彩禮嗎

離婚之後男方能要回送給女方的彩禮嗎
離婚之後男方能要回送給女方彩禮
給出去的彩禮,只有三種情況可以要求退還:
1、沒有登記結婚的,所以,給了彩禮沒領證,或者辦了儀式沒領證,這都屬於可以要求返還的情形;
2、領證後,並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有些情況就是先領證,但由於沒辦儀式,或者房屋還沒入住等等原因,沒有開始住一起的,這種情況也可以退
3、領證後,因為彩禮的問題,導致男方家生活困難的。
領證後要退彩禮的,必須是以離婚為前提,不離婚,不能要求退彩禮。
在需要返還彩禮的條件下,實踐中往往是女方使用男方給付的彩禮錢用於拍婚紗照,旅遊,或者宴請了賓朋,這種為了共同性事務的開支,是需要合理扣除掉的,不能要求女方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否則就是對女方不公平。當然,女方必須為此行為提供充分的證據,才能獲得法院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