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向誰申請報告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0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工傷鑑定向誰申請報告1、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2、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者或者其親屬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TAG標籤:工傷鑑定 工傷 申請報告 工傷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