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歲半男方離婚該怎樣起訴?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29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孩子一歲半男方離婚該怎樣起訴?1、男方可以起訴離婚2、一歲的子女,原則上隨女方(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撫養。具體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TAG標籤:子女撫養 婚姻家庭 離婚 一歲 起訴 男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