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可不可以口頭形式提出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8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報案可不可以口頭形式提出 屬於口頭報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簽名或蓋章。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 TAG標籤:可不可以 口頭 訴訟仲裁 報案 治安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