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經濟補償金,勞動糾紛

勞動糾紛 經濟補償金
勞動糾紛,經濟補償金
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時,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並應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