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運營商合作協議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6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我想問下關於電信運營商合作協議分析很好,總體實力上,網通弱於電信,因此本協議是更有利於弱者,也就是說更符合網通集團的整體利益,因此網通會比電信更擔心此協議流產,因此南網的朋友再發互聯互通的牢騷就有點矯情了 以上是我對“電信運營商合作協議”的解答 TAG標籤:合同事務 運營商 協議 合同糾紛 電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