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養老金繳費比例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9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個人養老金繳費比例 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收入不穩定,將他們的繳費比例統一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低於企業職工的繳費比例。 你的情況應該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 TAG標籤:勞動保障 繳費 勞動糾紛 福建省 養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