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交強險不予賠償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1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哪些情況下保險公司不予賠償交強險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內不負賠償責任:1、受害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為,碰瓷等等;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TAG標籤:不予 保險公司 交強險 交通保險索賠 賠償 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