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的遲延和遲到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1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承諾的遲延和遲到的區別主要是什麼1、承諾的遲延與遲到的區別關鍵是是否在承諾期內做出。2、承諾的遲延是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遲延的承諾應視為新要約。3、承諾的遲到是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為遲到承諾,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遲到的承諾為有效承諾。 TAG標籤:承諾 合同事務 遲延 合同糾紛 遲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