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查立案有法官審查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立案審查1、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1)不符合立案條件;(2)裁定不予受理;(3)裁定駁回起訴。2、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1)受理後A.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B.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C.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2)排期開庭A.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B.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TAG標籤:立案 受理範圍 審查 訴訟仲裁 法官 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