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家庭矛盾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家庭矛盾要求分成二本戶口本根據《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第五章第三十七條規定:本市居民因婚姻關係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分戶,經公安派出所批准後,辦理分戶手續;獨立成套住宅或者違章建築不予分戶。請您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詳細諮詢及申請。 TAG標籤:家事糾紛 婚姻家庭 戶口本 矛盾 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