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產假哺乳假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1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目前的產假哺乳假最新哺乳假政策是什麼《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規定: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TAG標籤:勞動保障 產假 勞動糾紛 哺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