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第9章第72條 普法法律網 法律 6.9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勞動法第82條司法解釋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TAG標籤:勞動工傷法規 勞動法 工傷賠償 章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