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勞動裁決部分不服起訴狀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起訴狀結尾部分起訴狀除應證明上述法律規定的事項外,還應寫明收受起訴狀的人民法院的名稱和起訴的年﹑月﹑日,並由起訴人簽名和蓋章。起訴狀中的“人民法院的名稱”要頂格,以視對人民法院的尊重。綜上所述,訴訟文字財產侵權的訴狀中應該是包括原告被告,如果涉及第三人的話,當然也要交代清楚第三人的一些基本資訊,然後正文當中的內容應該結合財產侵權案例的實際情況交待清楚訴訟請求。如果您聘請的所謂的律師連最基本的訴狀都寫不好的話,那說明該律師可能根本就不具備律師執業資格證。 TAG標籤:裁決 不服 起訴狀 刑事辯護 刑事訴訟 勞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