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房屋租賃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7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屋租賃怎麼說啊?您好!針對您關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屋租賃”的問題回答如下: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佔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TAG標籤:房屋租賃 房產糾紛 租賃 最高人民法院 審理 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