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裁量標準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6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法院對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裁量標準是什麼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TAG標籤:公共場所 裁量 秩序 聚眾 刑事處罰辯護 擾亂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