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教師因工負傷要怎麼報銷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6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出國教師因工負傷要怎麼報銷法律依據:《國家公派出國教師生活待遇管理規定》第二十條 出國教師因公負傷的,掛號費、檢查費、住院費、醫藥費等由國家全額報銷,住院期間伙食費由個人據實繳納;因交通或其他事故受傷的,責任方給予的賠償歸個人,個人須償還國家為此支付的醫藥費等有關費用 TAG標籤:工傷賠償 負傷 教師 因工 出國 報銷 工傷賠償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