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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構成輕傷的民事賠償數額

打架構成輕傷的民事賠償數額
打架構成輕傷的民事賠償數額
【法律意見】被打造成輕傷二級,打人者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賠償協商解決,應當判處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

行為人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千二百零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