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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勞動關係怎麼認定情形有哪些

事實勞動關係怎麼認定情形有哪些
地上權和典權分別是一種什麼樣的權利?
地上權是對他人土地享有的長期利用權。我國物權法規定的地上權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這三類權利的取得、內容均由法律明文規定。 典權是我國古代的一種物權型別,現在已經很少使用。典權是出典人將自己的不動產交給他人(典權人)長期佔有和使用,典權人支付典價,但出典人有到期回贖的權利。物權法沒有規定典權,根據物權法定的原則,典權現階段在我國不屬於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