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前財產保全敗訴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訴訟前財產保全的條件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TAG標籤:保全 財產 辦案流程 敗訴 訴訟 訴訟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