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矛盾糾紛調解員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1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什麼是調解員實施調解是指通過召開調解會議對爭議雙方的分歧進行調解。調解會議一般由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參加人員是爭議雙方當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關部門或個人也可以參加。調解員指在人民調解委員會擔負調解民間糾紛工作的人員,包括調解委員會的委員和調解小組的調解員。 TAG標籤:糾紛 損害賠償 矛盾 調解員 財產侵權 物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