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故意延誤投遞郵件案立案標準 普法法律網 法律 7.0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的立案標準郵政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二萬元以上的;(二)延誤高校錄取通知書或者其他重要郵件投遞,致使他人失去高校錄取資格或者造成其他無法挽回的重大損失的;(三)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其他惡劣社會影響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TAG標籤:投遞 延誤 刑事立案 立案 刑事 郵件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