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與供地的順序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1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徵地與供地的順序1、根據相關規定,一般來說都是先徵地後供地。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徵地補償》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TAG標籤:土地徵收 徵地拆遷 徵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