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既遂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0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既遂處罰標準是怎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條【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非法生產、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TAG標籤:非法 買賣 警用 裝備 刑事犯罪辯護 處罰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