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搭乘非營運車輛,造成搭乘人損傷,能否減輕駕駛人責任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1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償搭乘非營運車輛,造成搭乘人損傷,能否減輕駕駛人責任1、此行為為好意同乘。2、根據《民法典》第1217條規定,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TAG標籤:責任 交通事故 駕駛 車輛 營運 交通事故責任 搭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