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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的處罰方式有哪些

交易所的處罰方式有哪些
交易所的處罰方式有哪些
1.處罰方式有警告、罰款、沒收、責令停業、吊銷執照、行政拘留和其他形式的處罰。
2.法律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八十條 對本條例規定的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除本條例已有規定的外,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涉及其他有關部門法定職權的,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會同其他有關部門處理;屬於其他有關部門法定職權的,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移交其他有關部門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一)警告、通報批評;(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