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房屋拆遷訴訟時效是2年; 訴訟時效的特徵: (1) 訴訟時效不受當事人的意志控制並能發生權利消滅屬於法律
事實中的事件; (2) 訴訟時效具有強行性由法律規定的不得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規定; (3) 訴訟時效的效果是期間與事實的結合; (4) 訴訟時效僅適用於請求權,但並非所有的請求權如物上請求權; (5)
法官無權主動釋明並適用該時效的規定需要當事人提出適用該制度 訴訟時效的起算,也即訴訟時效期間的開始,它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即從權利人能行使請求權之日開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