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終結執行裁定不服的異議期限是多久 普法法律網 法律 5.0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對終結執行裁定不服的異議期限是多久六十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終結執行行為提出異議的,應當自收到終結執行法律文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未收到法律文書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人民法院終結執行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批覆釋出前終結執行的,自批覆釋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超出該期限提出執行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終結執行提出異議時,應注意以下幾點:第一,異議人的主體範圍限於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第二,應採取書面形式,並向執行法院提出;第三,應注意異議、複議期限。 TAG標籤:期限 裁定 判決執行 不服 訴訟仲裁 終結 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