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機關不受理登記的情形具體有哪些 普法法律網 法律 5.14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婚姻登記機關不受理登記的情形具體有哪些1、婚姻登記機關不受理結婚登記的情形有: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非雙方自願的;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二)非雙方自願的;(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TAG標籤:婚姻登記 機關 婚姻家庭 受理 結婚 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