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不認定為立功的情形有哪一些

不認定為立功的情形有哪一些
不認定為立功的情形有哪一些
1、本人通過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徑獲取的;
2、本人因原擔任的查禁犯罪等職務獲取的;
3、他人違反監管規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
4、負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提供的。
5、為使犯罪分子得到從輕處理,犯罪分子的親友直接向有關機關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或者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應當認定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現。
6、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時沒有指明具體犯罪事實的;
7、揭發的犯罪事實與查實的犯罪事實不具有關聯性的;
8、提供的線索或者協助行為對於其他案件的偵破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不具有實際作用的,不能認定為立功表現。
9、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體貌特徵等基本情況,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聯絡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機關據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認定為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同案犯。